(综合讯)艺人黄子佼被控非法持有未成年性影像高达2259部,一审台北地方法院判处8月有期徒刑。案经上诉,高等法院改判黄子佼1年6月有期徒刑,缓刑4年,需服义务劳役180小时,接受3场法治教育课。全案再上诉三审最高法院,最高院驳回,黄子佼确定不用入狱。
黄子佼被控自2014年2月12日起,注册成为非法偷拍网站“创意私房”会员,并购买、下载该网站贩售的儿童、少年性影像。总计共下载高达2259部性影像,牵涉的未成年被害人多达35人,年龄10岁至17岁。原本站北地检署给予缓起诉处分,但高等检察署发回续查,北检起诉。
至一审台北地方法院审理期间,黄子佼改口不认罪,考量未与受害者达成和解,北院一审依《儿少性剥削防制条例》持有儿童及少年性影像罪,判黄子佼8月,并科罚金10万元台币(约4037新元)。另检方发现还有12人受害,追加起诉,高院并案审理,使得被害人数增加到47人。
二审审理期间,黄子佼首度在媒体镜头前,90度鞠躬表达歉意。10月间开庭时,黄子佼泪洒法庭,强调对于法律他不懂,但“我懂被害人的痛”,并也亲口表示已经与孟耿如离婚,除了自己的生活开销,还得支付赡养费,请求法官给予轻判。
高等法院改判黄子佼1年6月有期徒刑,缓刑4年。刑度看来比一审重,认定的被害人数也较一审多,一共37人,但高院考量黄子佼坦认犯行,且与全数被害人达成和解,因此改判,并给予缓刑宣告。不过因还有部分性影像无法辨识被害人,高院退回给检察官依法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