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署「预立医疗」不留遗憾 父母带子女一起谘商完成善终选择

时间:2024-09-19 18:00:27点击:65健康
预立医疗照护谘商,亲人参与了解最终遗愿。

【健康医疗网/记者王冠廷报导】省内于2000年先是通过《安宁缓和医疗条例》赋予末期病人拒绝医疗的权利,2016年再通过亚洲首个《病人自主权利法》,将拒绝医疗权扩及至不可逆转昏迷、永久植物人、极重度失智和其他公告重症患者,2019年开始正式实施。

预立医疗照护谘商 亲人参与了解最终遗愿

预立医疗照护谘商门诊施子健医师表示,预立医疗照护谘商需要二等亲内亲属参加,就曾有一对约60多岁的夫妻参与预立医疗谘询,找来子女们一同参与谘商,原本亲子之间的关係比较疏离,子女两人对于被找来一同谘商大感意外,而在过程中,子女们了解到父母不愿意让他们承担抉择「救与不救」的道德绑架与烦恼,体会到父母对他们的爱,在谘商过程分享想法,更拉近彼此之间的距离。

而同婚通过后,同***不只能签署手术同意书,也能共同参与预立医疗照护谘商,在门诊中就有同***一起参与谘商,彼此担任对方的医疗委任代理人,藉由谘商了解彼此面对「人生最后一哩路」的想法。

签署预立医疗 须符合这些条件

预立医疗的好处除了提升病人的自主权外,还有减轻家属压力、避免不必要的医疗措施和支持居家照护。施子健医师指出,预立医疗门诊收案意愿人须具完全行为能力者,法定须满18岁,而预立医疗照护谘商的法定参与人,除了意愿人,还需有二等亲内亲属或医疗委任代理人,门诊单位则由具备丰富临床经验的医师,两年以上实务经验的护理师、社工人员或心理师组成,上述职类专业人员皆受过预立医疗照护谘商训练课程,为病人及其家属将接受详尽的医疗谘商服务,过程中会介绍各种临床情境下的治疗选项,帮助病人做出符合个人意愿的医疗决策。

完成谘商后由门诊机构将核章过的预立医疗决定书交给意愿人签署,签署后扫描上传并由卫福部在健保卡上注记,方能完成预立医疗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