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感疫情别轻忽!流感重症率、死亡数均为10年同期最高,因应流感流行高峰期之防疫需求,疾管署公布,12月15日至明年2月28日期间,扩大公费流感抗病毒药剂使用条件,增列「有类流感症状,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学有类流感发病者」为使用对象,请临床医师提高警觉,加强询问病患旅游史与接触史,如符合通报流感併发重症病例定义应儘速通报。
疾管署今(4)日表示,为因应113-114年流感流行高峰期防疫需求,经卫生福利部传染病防治谘询会-流感防治组委员讨论决议,12月15日至明年2月28日期间,扩大公费流感抗病毒药剂使用条件,增列「有类流感症状,且家人/同事/同班同学有类流感发病者」为使用对象。
疾管署说明,目前我国公费药剂配置于各县市卫生局规划全国约4千家合约医疗机构,配置药剂包括克流感、易剋冒及瑞乐沙。类流感病患如有危险徵兆(如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发绀、血痰、胸痛、意识改变、低血压等)应儘速就医,并由医师依主诉与临床判断,评估是否符合公费药剂用药条件,倘经判断符合条件者,不需流感快筛,即可开立公费药剂,以把握用药时机。
另由于目前流感抗病毒药剂未列入健保给付项目,公费用药治疗之时机及必要性,仍由医师依病患状况及临床专业决定。
疾管署提醒,随着时序入冬,已进入呼吸道病毒活跃时期,且本年度流感季之流感併发重症确定病例数及死亡数均为十年同期最高,请民众切勿轻忽流感严重性,尚未接种流感疫苗公费对象,尤其是65岁以上长者与学龄前幼儿等感染流感后易发生严重併发症之高风险族群,应儘速完成接种。